為深入落實“放管服”要求,打造良好的稅收營商環境,讓納稅人享受到更加方便、經濟、高效的納稅服務,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現將推行涉稅業務全省通辦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涉稅業務全省通辦業務范圍
本次涉稅業務全省通辦范圍主要涵蓋稅務登記、資格認定、發票辦理、申報納稅、優惠辦理、財務報告報送與信息采集、納稅咨詢等涉稅事項,具體明細詳見附件《涉稅業務全省通辦業務明細》。
二、涉稅業務全省通辦辦理流程
納稅人通過全省范圍內任何一家辦稅服務廳辦理全省通辦業務,應當按照《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及有關規定,向受理地辦稅服務廳提交相應紙質資料,并對報送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納稅人可以向省內任一辦稅服務廳查詢涉稅事項辦理狀態。
三、施行時間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海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推行涉稅業務全省通辦的公告》(海南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13號)、《海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明確涉稅業務全省通辦范圍的公告》(海南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號)和《海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推行辦稅事項省內通辦的通告》(瓊地稅通告〔2016〕11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涉稅業務全省通辦業務明細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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