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出口退稅綜合服務平臺(遠程申報系統)出口退(免)稅申報流程變更情況的通知
尊敬的納稅人: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稅務總局“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簡化出口企業出口退(免)稅業務申報流程,根據稅務總局《關于出口退(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6號)的相關要求,我局出口退稅綜合服務平臺(遠程申報系統,以下簡稱“平臺”)將對出口退(免)稅申報業務進行升級完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具體調整內容
(一)取消預申報預審核功能
自2018年5月1日起,平臺取消預申報及預審核功能,納稅人可直接通過平臺進行出口退(免)稅申報(詳見附件)。
(二)調整出口退(免)稅申報
平臺對原有申報流程進行了調整,不再區分預申報、正式申報,統一調整為申報功能,納稅人可通過平臺直接進行出口退(免)稅業務申報。
納稅人通過平臺將出口退(免)稅申報數據傳遞至稅務機關出口退稅審核系統(以下簡稱“審核系統”),審核系統將申報數據自動推送至受理環節進行審核。如存在不可挑過疑點等不予受理情形,審核系統會自動將該流程作廢并將相關情況推送至平臺,企業可自行下載、查看;如不存在不可挑過疑點,申報數據會直接轉入受理崗,待稅務機關受理,受理情況企業可通過平臺下載、查看。
(三)增加申報數據自檢功能
平臺增加出口退(免)稅申報數據自檢功能(非必經環節,由企業根據情況自行選擇是否使用),可對免抵退稅、免退稅、單證業務、周邊業務等申報數據進行數據審核檢查,減少存在不可挑過疑點數量,提高出口退(免)稅申報成功率。
二、調整后的出口退(免)稅申報流程的啟用時間為2018年5月1日。同時,為了配合業務調整,出口退稅綜合服務平臺將于2018年4月29日(周日)上午進行升級維護,屆時將暫時關閉。
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
附件:出口退(免)稅申報流程變更情況說明
安徽省國家稅務局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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